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15日,天津市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日常消费质量量抽检状况的通报,10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
据通报,天津市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至12月,对标称广东、河北、天津、重庆共4个省、市的7家公司制造的10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展开质量抽检。根据国家标准GB/T 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能方面的要求》、GB/T 21661-2008《塑料购物袋》和产品明示质量衡量原则,要点检测了标识、印刷质量、提吊实验、下跌功能、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7项目标。检测成果,合格6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触及下跌实验、标识、印刷质量。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区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顾客如发现经营者持续出售不合格安全帽、消防产品、塑料购物袋的,请及时告发。告发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