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工人失误 青岛良顺成包装出产的复合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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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工人失误 青岛良顺成包装出产的复合袋不合格

  • 发布时间:2024-04-04 来源:编袋
  • 产品概述

  近来信网()得悉,青岛良顺成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顺成包装”)出产的复合袋溶剂残留总量不符合规则规范,被判定为抽检产品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则。根据该法,城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良顺成包装进行了处分,没收37320条不合格的复合袋,处良顺成包装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7500.00元)60%罚款4500元。

  据了解,城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5日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移送的市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查验成果奉告书》及查验陈述数据显现,良顺成包装出产的规格型号为127×207+60×0.13(mm)17g,出产日期/批号2020-08-07的PET/VMPET/PE复合袋,在青岛市商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安排的监督检查中,经抽样查验,溶剂残留总量项目不符合《食物相关这类的产品出产答应实施细则(一)食物用塑料包装容器东西等制品部分》规范,判定为被抽检产品不合格,抽样基数37500个。

  良顺成包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的规则,参照《山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分裁量基准(试行)》二百九十 【较轻】处分规范 “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的规则。

  根据该法令,城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23日依法对良顺成包装下达了青城市监处字〔2020〕232号行政处分决定书,没收37320条不合格的复合袋,处良顺成包装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7500.00元)60%罚款4500元。

  关于此事,良顺成包装的负责人纪先生表明,此前因为操作工人的失误,将复合袋的熟化时刻计算错误,导致溶剂残留总量不符合相关规则,但该批复合袋没有出售就已悉数被回收,现在良顺成包装已将罚款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