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先性”尚待核实 太力科技拟登陆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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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先性”尚待核实 太力科技拟登陆创业板

2024-01-10 18:46:34 江南手机app

  4月12日,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在深交所更新了创业板IPO进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这家家居收纳企业所提交的首轮审核问询回复函有近500页的内容,其中与产品技术、创新成长性等创业板关键要求的相关联的内容不少。

  不过,结合招股书(申报稿)及回复函来看,目前仍有部分与创新性等相关的问题需要公司进一步给出解释。例如,太力科技在说明公司产品技术指标的行业领先性时,与竞品对比了收纳袋的拉断力、剥离力、密封性、防穿刺性等指标,对比了垂直墙壁置物产品的持久承重性能、平行拉力等指标,但大部分竞品的指标数据要么未列明,要么相差不大,这一些数据对比能否充分说明太力科技的技术领先性?同时,公司还提及与航天员中心合作研发“中国载人航天飞船残留食品处理用品”项目,对应合作研发技术成果的转让和专利申请权归航天员中心和公司共同所有,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业务指南要求,共享资源要披露共享的方式、条件、期限、费用等。

  太力科技聚焦家居收纳领域近20年,基本的产品是真空收纳袋、垂直墙壁置物产品等。2019~2022年,太力科技的营收分别是3.59亿元、5.46亿元、6.23亿元及6.3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是3283.72万元、7338.37万元、4284.85万元及5890.55万元。从产品结构上看,2019年,太力科技线亿元,占比66%,后面两年却连续下滑,分别是3.36亿元、2.77亿元,占比降至54.46%、43.93%。

  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2020~2022年),太力科技的真空收纳袋单价在不断的提高,但未能弥补销量下滑带来的缺口,线.34万件。

  太力科技未在招股书(申报稿)中披露2018年的销售情况,但其在首轮问询回复函中又提及,2019年公司营收(3.59亿元)同比增长75.85%,由此计算,其2018年收入只有2.04亿元,同时太力科技未披露2018年净利润情况。

  也是在2018年的8月,太力科技提出销售经营渠道由“以商超卖场、经销商、传统外贸等传统模式”为主,向“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内外销并重”的全渠道转型。第二年(2019年),太力科技线年,太力科技在天猫平台的出售的收益分别为2.85亿元、3.13亿元和2.85亿元,占线%。对应年度内在天猫平台太力家居旗舰店下单的客户数量分别有392.02万、409.87万以及396.57万。

  “线上渠道的成功拓展,促使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太力科技在回复函中如是提到。如此看来,能走到IPO关口,来自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者“功不可没”。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线上收入逐年增长,但太力科技回复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线下销售以辅助全渠道战略布局的发展定位,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渠道能够给予消费者对于产品更直观的感受与体验,对于促成产品消费和营造品牌形象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公司未来不存在缩减自有品牌线下销售规模的计划。

  首轮问询函要求太力科技说明家居收纳产品是不是易被竞争对象模仿和替代,是不是真的存在技术壁垒,各种类型的产品有关技术是否系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是不是真的存在技术创新或突破,是否足以凭借研发设计形成竞争优势和品牌溢价等。

  对于这样一些问题,太力科技也下足功夫解释说明,称公司产品存在材料壁垒,新产品研究开发主要是依靠自主研发改良高分子材料并与产品结构设计结合来实现;存在结构壁垒,竞争对手可能易于通过观察和测量仿制产品外观,但是缺乏对结构设计与使用功能性逻辑关系研究,仿制品无法达到设计功能的要求;存在生产的基本工艺壁垒,公司在生产线自动化研发以及工艺改进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此外,太力科技还介绍了“微重力下的收纳技术”“智能收纳技术”“压缩袋免抽排气技术”等独创技术,说明企业存在技术创新或突破,同时这些技术也是其核心技术。

  不过,这些解释是否足以充分回答审核问询的问题,目前仍待观察。例如,“微重力下的收纳技术”的研发是起源于2008年,太力科技应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提出的在太空中存储餐后残余食品的需求,成立项目团队并开始研发,相关这类的产品在“天宫一号”等得到应用,并18次进入太空。“2008年,公司与航天员中心签署合同,合作研发‘中国载人航天飞船残留食品处理用品’项目。根据该合同约定,对于载人航天飞船残留食品处理用品的合作研发技术成果的转让和专利申请权归航天员中心和公司共同所有,公司在征得航天员中心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外进行产品宣传和市场销售。”太力科技在问询回复函中给出如是解释。

  而记者查询发现,深交所在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中第18条第1点提出:“发行人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如特许经营权)的,应披露共享的方式、条件、期限、费用等。”记者查询还发现,目前线上平台的收纳袋等产品中,不仅太力科技使用了“压缩袋免抽排气技术”等技术,在天猫上,包括得力、收纳博士等品牌,也有免抽气压缩袋产品。

  如此看来,“微重力下的收纳技术”等与航天员中心合作研发的技术,是否属于太力科技的“独创技术”?既然这些技术成果的转让和专利申请权为共同所有,那么,太力科技是否该进一步披露共有条件、期限等?同时,另外的品牌收纳袋产品也具备相同功能的产品,关于“技术壁垒”“通用技术”的解释又是否准确?

  太力科技在回复记者正常采访函件中提及,公司首推的免抽气真空收纳袋成为市场龙头,在天猫和京东平台“免抽气”细分市场占有率约80%;公司研发生产的抗菌真空收纳袋、二维码智能收纳袋、吊挂式收纳袋、四面立体收纳袋等均为市场首创,其中二维码智能收纳袋目前为市场独家产品。

  除创意、创新等方面外,太力科技或需进一步解释“技术先进性”“是不是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等。记者发现,在问询回复函中,太力科技选择了真空收纳袋(产品)、垂直墙壁置物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与竞品作对比,以说明公司具备拥有技术先进性,但对比回复函中两处引用的数据,前后披露并不一致。

  在回复函中第36页,太力科技列示了“真空收纳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其中拉断力、断裂拉长率、热合强度(N/15mm)等指标,对应竞品收纳博士的数据是“≥30”、“≥30”以及“≥20”;在回复函中第47页,收纳博士的这几个指标数据均变为“≥15”。此外,还有不少指标,在第47页中披露了具体数据,但在第36页则显示为“未列明”。

  前后引用数据有出入只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太力科技所引用的竞品数据实际存在大量“未列明”或差别不大的情况。例如,以第36页内容来看,真空收纳袋拉断力、断裂拉长率,太力科技为“≥30”,百易特、收纳博士同样如此,茶花股份未列明;抗摆锤冲击、水蒸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防穿刺性等,太力科技列示了自家数据,但百易特、收纳博士、茶花股份3家竞品全部未列明。另外,以47页披露的数据分析来看,除“未列明”部分外,太力科技实际只有“热合强度”一项高于百易特;同时,在不少数据优于收纳博士的情况下,太力科技的水蒸气透过量(数值越小,水蒸气及氧气透过量越少,产品阻隔性越高)为“≤15”,而收纳博士做到了“≤10”;质量参数中,长度偏差、宽度偏差项目,收纳博士、茶花股份均小于太力科技。还有,垂直墙壁置物产品中,平行拉力、持久承重性能、真空度、于裂缝墙面上的承重力、于灰墙面上的承重力等,太力科技的产品指标只是优于竞品意可可,但尔沫、天地鱼均无公开数据。

  即便如此,太力科技仍依据这一些指标对比认为,公司对应产品技术指标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领先性,具有技术先进性。同时,太力科技在回复记者的采访函件中介绍,公司在真空收纳袋的质量参数(指长度偏差、宽度偏差、薄膜厚度偏差、热封宽度偏差,记者注)与竞品不存在很明显差异;物理机械性能的标准对比,较竞品具有优势,使用性能的关键指标高于竞品,包括水蒸气和氧气透过量更低。垂直墙壁置物产品尚未形成行业标准,公司在研发过程中积累的测试数据为自有测试数据,各项指标均领先于竞品。

  而从前述内容所提及的竞品数据真实的情况来看,太力科技所展示的对比及结论是否准确,仍有待进一步核实。同时,在竞品的指标数值或是与太力科技相近,或是未披露指标的情况下,是否已足以充分说明太力科学技术产品、技术的行业领先?

  此外,记者也注意到,太力科技还存在不少核心技术属于“非专利技术”,在过往的创业板问询案例中,非专利核心生产技术对生产经营的重要性、是不是真的存在失密、侵权风险等,也被着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