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生产塑料颗粒的作坊旁边,塑料垃圾堆积如山。作坊里,工作人员正在冲洗塑料袋丝。限塑3年,成效不小。全国累计少用塑料购物袋720亿个以上,塑料消耗减少180万吨。与此同时,盲点犹存。记者深入河
限塑3年,成效不小。全国累计少用塑料购物袋720亿个以上,塑料消耗减少180万吨。
与此同时,盲点犹存。记者深入河南部分地区调查发现,在大城市、大超市,“限塑令”执行较好,而批发商业市场、农贸市场、小吃摊等地方,塑料袋尤其是超薄塑料袋大行其道。
近日,记者在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调查发现,该县一些塑料袋加工点大量回收农药桶、医疗废物、废旧编织袋等作为原料,经过简单的加工后制作成塑料块,再倒卖给小厂制作成各种规格的塑料袋,其中就包括大多数都用在装食品的超薄塑料袋。
据介绍,按照“限塑令”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规定厚度,是为确保袋子结实,提高反复利用率。但为了节省本金,市面上流通的袋子很多厚度都不达标。
5月29日,记者接到爆料后赶到固始县城郊乡淮堰村。还没进村就闻到一股恶臭,臭味来自路边沟渠里的黑色污水,水中泛着白沫、鼓着水泡,沟渠旁就是稻田。
该村紧挨312国道,道路两旁是堆积如山的废旧编织袋。记者调查发现,淮堰村附近有8家回收废旧塑料的小工厂,而离淮堰村不到两公里的关庙村、陈庙村,还有5家这样的厂房,作坊附近同样堆着废旧编织袋、医疗垃圾、农药桶等回收的塑料制品。这些是各个作坊的主要生产原料。
当地村民私下里和记者说,这些小厂都是塑料颗粒生产作坊,主要是用回收的塑料制品生产塑料颗粒,再卖给小作坊生产塑料袋。原来这些村水质清、空气好,现在,这些小厂让这里一片恶臭。
在一家不知名的小加工厂里,负责人听说记者是来要料的,赶忙从飘着臭味的车间出来。
老板娘说,他们生产的颗粒质量过关,用清水过滤了,基本上没有杂质,客户都很喜欢。“只要点火开开机器,三天三夜能生产10多吨袋子。”
这些塑料颗粒,是直接由编织袋粉碎后的塑料条条,经过机器高温后加工而成的。
当地知情的人偷偷表示,这些小型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厂,生产工艺流程是将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进行切割、粉碎、清洗、脱水,然后送入造粒机加热熔化、冷却、切割后,生产出成品塑料颗粒。其中,编织袋、饮料瓶、医疗垃圾等主要用来生产塑料袋,油桶、化工桶等则用来生产塑料板凳、塑料筐等。
该加工厂的负责人叶老板说,无论是白料还是混料,都能做各种塑料袋和食品袋,只是白料生产出的塑料袋颜色比较纯,是白色的,好卖,所以白料价格比混料贵。
叶老板还透露,他们附近小工厂生产的塑料颗粒,大部分销往浙江温州,都有固定的客户,还有一小部分销往安徽。
另据当地的知情人士介绍,这些小型塑料颗粒厂一无环保审批手续,二无任何污染处理设施,有关部门偶尔来检查只是罚款。
河南省科技厅专家组成员、郑州轻工业学院高分子材料系副教授刘东亮介绍,依照国家有关标准,食品级的PET(常用的塑料原料)容器必须用全新原料制作,PET废料二次熔化甚至多次熔化后,会产生一些有毒物质,有一定的概率会致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超市基本使用了有偿塑料袋,限塑有一定的效果,但也有新的尴尬。
在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的丹尼斯超市,记者看出,很多顾客拿着布制的环保袋在选购物品。
市民张女士说,限塑后,在市区的大型超市使用塑料袋都要收23毛钱。因为经常去购物,需要买很多塑料袋,这笔开销积攒下来也不是小数目。所以,她就开始用环保袋,一个才2元,可以用好久,容量还大。
“以前也买过环保袋,但总是忘记带着。不过,3毛钱的袋子也能接受,不仅装的东西多,回家后还可以当垃圾袋使用,比不要钱的超薄塑料袋强多了。”市民吴大妈说。
超市虽推广有偿使用塑料袋了,但也有消费者为了省钱,原本用来装散装食品的“手撕袋”被用来装化妆品、饮料等物品。
采访中,超市负责人坦言,“限塑令”后虽然塑料袋的收费增加了收入,但“手撕袋”用量大增。
农贸市场一直是超薄塑料袋的重灾区。“限塑令”实施3年,农贸市场又是啥状况呢?
“买黄瓜啊,每斤1.5元,给你个袋子,自己挑吧。”在位于郑州市航海路的富田社区菜市场,一个商贩热情地招揽顾客。他随手递上的袋子就是紫色的超薄塑料袋。
“一直都用着,也没人查。”菜贩刘师傅说,他不了解什么“限塑令”,“不让用塑料袋?那咋装菜啊,不现实。”
“我每天要用上百个塑料袋,如果换成环保袋要赔钱。”来自河南周口市的菜贩吕师傅对用这种一次性超薄塑料袋表示很无奈,他说:“超薄塑料袋一捆2元至3元钱,每个成本约3分钱。如果换成环保袋,卖1元钱的菜收2角的袋子钱,这生意还怎么做?”
记者发现,这些塑料袋也是没有一点合格标志的超薄塑料袋。(曹树林 张毅力)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全部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别的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有关规定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