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口罩价格16家药店、超市被重罚!多家被罚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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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口罩价格16家药店、超市被重罚!多家被罚300万元

2024-04-01 09:13:10 江南手机app下载

  违规事实: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涉嫌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6日对其立案调查。该案共查获脱脂纱布口罩224件,消毒液320瓶。经查明,当事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于22日始,在之前售价的基础上分别加价0.5倍至13倍不等,对外销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

  违规事实: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以12元/只购进KN95口罩并抬高至128元/只销售;以进价15.2元/盒购进片仔癀防雾霾口罩(成人1只装)并抬高至58~78元/盒销售。

  1月27日,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违规事实:1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丰台区右安门附近的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10只3M防霾口罩售价850元,同规格商品网络售安家为143元,且现场负责人未能出示产品的进货票据,且无法说明产品的进货价格。该店也将被处以300万元行政罚款。

  违规事实:1月27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接到扬州市12345、12315平台陆续转来的多名消费者举报,反映扬州红太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价卖口罩行为。经查明,2020年1月25日起,当事人通过其各门店销售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20片/包的一次性口罩。进货单价17元/包,实际销售价格32元/包,加价15元/包,加价率88%;销售江苏映山红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医用隔离面罩,进货单价9元/只,实际销售价格22元/只,加价13元/只,加价率144%。截至被查获时,当事人共销售一次性口罩18000包、医用隔离面罩2000只,销售额计为620000元。调查期间当事人为规避检查,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虚假的进货清单(一次性口罩27元/包、医用隔离面罩17元/只),试图蒙混过关。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和法规,1月31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5倍罚款,合计罚没1387200元的顶格处罚。

  涉案商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兰陵县同益堂药店、兰陵县同仁药店、兰陵县康宁药店

  违规事实: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临沂市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上述五家企业均存在高价销售口罩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对上述五家医药企业给予罚款共计120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国药控股国大药房60万元、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20万元、兰陵县同益堂药店20万元、兰陵县同仁药店10万元、兰陵县康宁药店10万元的处罚。

  违规事实:1月27日,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舆论情况监测对晋中长城药店多家连锁门店进行全方位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4日以24.5元/只购进若干KN90口罩,从 1月26日起在其下属的53家门店以39.8元/只的价格销售。

  违规事实:1月27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百好堂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第七分店哄抬口罩价格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将进价为15元/个的进口N95口罩,大幅提价到48元/个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超过200%。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法拟处以50万元以上罚款。

  违规事实:1月26日,济南市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将进价为2.7元/只的口罩,以12元/只的价格销售;将进价为4.5元/只的口罩,以38元/只的价格销售,且未明码标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违规事实:根据群众举报,怀来县依法对张家口润佳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怀来登隆店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店口罩进价为16元/个,对外销售价格为25元/个,且未明码标价。怀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罚款6万元。

  违规事实:1月24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武威市凉州区益生堂大药房开展检查。经查,该店将前一日进货价为15元/只的KN95折叠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以30元/只的价格销售,将前一日进货价为10元/包的一次性口罩以20元/只的价格销售,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违规事实:经查,黄冈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丽文南路店售卖的高价口罩,是该店从一自然人张某手中以每包130元的价格进购,共计60包,每包10支装。药店再以每包加价20元,即每包150元的价格出售,并且全部售完。

  据了解,该店属非法从不正规渠道购进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只能防雾霾、微尘,不能代替医用口罩防细菌、防病毒。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防尘口罩日常价格每个大约2至5元左右,一线日,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该店处以罚款5万元。张某涉嫌无证无照经营医药用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追查。

  违规事实:经查,科左中旗舍伯吐镇万客隆超市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建欣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购进疫情防控用一次性口罩100多包(每包10个),该超市不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以低标高结的形式销售一次性消毒口罩。一次性消毒口罩标价签标明每包2元,而实际结算时每包6元。

  科左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舍伯吐镇万客隆超市作出责令改正、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