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坐高铁的时候,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个装满活鱼的塑料瓶,你会怎么想?你会觉得这是一种新奇的旅行方式吗?还是会觉得这是一种对动物和乘客的不尊重呢?最近,就有一位男子在天津西站想要带着自己养的观赏小鱼上高铁,结果被安检人员拦下来。男子不服气,和安检人员发生了争执。他觉得自身没有做错什么,凭什么不能带几条小鱼呢?安检人员则说,这是规定,所有站点都不允许携带活体动物。这件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支持男子,说安检太死板,没有必要为难人;也有人支持安检人员,说规定就是规定,不能随意打破。那么,到底谁对谁错呢?我们来看看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了解¹,这位男子姓王,是东莞市民。他平时喜欢养一些观赏小鱼,在家里有一个小鱼缸。他说自己已经养了两年多了,和小鱼有了感情。9月6日,他要回老家探亲,想把小鱼也带上。他把小鱼装在一个塑料瓶里,里面加了水和氧气泵。他说自己特意选了一个透明的瓶子,让安检人员能看清楚里面是什么。然而,在天津西站过安检的时候,他遇到了麻烦。一名女性安检人员发现了他手里的塑料瓶,询问他里面是什么。王先生说是自己养的小鱼。女性安检人员告诉他,活体动物不能带上高铁。王先生不解,问为什么。女性安检人员说这是规定。王先生不服气,说吃的海鲜都可以带,怎么几条小鱼就不能带了?你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这时候,一位男性安检人员过来解释说:“如果作为食品类的,它是有一个密封包装!”安检人员说:“作为食品类且进行封闭包装才可以贴身携带。你的鱼想带上去,需要密封包装!”王先生很无语,密封包装是不是就要把小鱼给弄死?而且他在高铁站,去哪里密封去?不让自己带走,那小鱼怎么办?而且自己已经养出感情来了,怎么舍得?
王先生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有人说,安检人员太过分了,明明就几条小鱼,没什么危害,却这样为难人。安检不应该太死板,应该有一定的灵活性。也有人说,安检人员是按规定办事,不能因为个别人的特别的条件而打破规则。如果今天让他带小鱼,明天别人就要带小狗、小猫、小鸟,甚至是蛇、蜥蜴、蜘蛛等等。那高铁上就成了动物园了。而且,活体动物也有一定的可能对其他乘客造成不便或危害。还有人说,王先生是不是太奇葩了。自己养的小鱼非要带回老家干嘛?难道不能在东莞找个朋友帮忙照顾吗?或者干脆把小鱼送给别人或放生吗?非要把自己和安检人员都搞得很尴尬。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王先生和安检人员谁更有理呢?我们来看看国家铁路局发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²。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说明运送过程中通风、温度条件。但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贴身携带。从这条规定能够准确的看出,王先生想要带着自己养的观赏小鱼上高铁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因为他没有检疫证明,也没有专门容器。他只是把小鱼装在一个塑料瓶里,并不进行封闭包装。而且他的小鱼也不是作为食品用途的。所以,安检人员拒绝他带小鱼上高铁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他们是按照国家铁路局的规定执行的,并没有故意刁难王先生。-一是为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活体动物可能会携带一些病菌或寄生虫,对其他乘客造成传染或伤害。活体动物也有一定可能会逃跑或发出声音,影响列车运行秩序和乘客休息。-二是为保护动物权益和生态平衡。活体动物在长途运送过程中可能会遭受缺氧、缺水、缺食、温差等坏因,导致死亡或受伤。活体动物也有一定可能会被随意放生或丢弃,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物种多样性。-三是为了遵守国际公约和法律和法规。活体动物中有些可能属于濒危物种或珍贵物种,如果随意携带或贩卖,就涉嫌违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在这件事情上,我个人觉得安检人员是正确的,王先生是错误的。我理解王先生对自己养的小鱼有感情,想要带着它们回老家。但是,他应该尊重铁路运输的规定,不能因自己的个人喜好而影响其他乘客的权益和安全。我觉得王先生可以有其他的选择,比如把小鱼交给朋友或宠物店照顾,或者在老家重新买一些小鱼养。如果他非要带着小鱼回老家,那么他应选择其他的交通方式,比如汽车或飞机,但是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程序。我认为安检人员没有故意刁难王先生,他们只是在执行自己的职责。他们也没有对王先生进行不礼貌或不尊重的行为。他们只是向王先生解释了规定,并建议他把小鱼托运或寄存。我希望王先生能够理解安检人员的工作不容易,他们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旅客和情况,他们也需要旅客的配合和支持。我也希望王先生能够爱护动物,不要让小鱼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