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2024-2026年纸品包装材料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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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2024-2026年纸品包装材料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 产品概述

  工业与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全国烟草行业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

  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2024-2026年纸品包装材料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2024-2026年纸品包装材料项目(两年)进行国内公开对外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检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2.招标内容:购置纸箱、纸盒、中隔板等材料,用于招标人滤棒产品生产。具体清单及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如下:

  4.交货期:自订单下达至实际到货日时间,以自然天数记,不超过5个日历日(含)。预估单批次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如下:

  5.应急订单交货期: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考虑招标人客户急需滤棒产品等突发情况,有几率发生应急订单,当中标人接到订单通知后,3个日历日(含)内需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9时至2024年5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平台注册(免费)、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没办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企业相关信息有调整的,请及时完善。

  2.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以供审核::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第二开标厅。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的且限制期未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行业主管机构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已在公开对外招标中报名后,但在开评标前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该供应商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

  (3)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确定为中选人前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不得将其列为中选人。

  (5)已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合同签订前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取消中选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6)已签订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的被行业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黑名单的在供供应商,依照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和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采取处理措施。

  3.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员行贿行为,被认定为行业行贿行为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采购项目。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5.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招标具体规格材料的打样和批量生产的能力;若投标人不是本项目招标具体规格材料的2023年度在供产品供应商,中标后该规格材料样品须通过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评审和上机适用性评审后(样品不结算货款),方具备供货资格。

  6.参加打样技术评审和上机适用性评审须为投标人自主打样,若经查实确为投标人非自主打样,视为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如下方式处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