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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4-11 来源:中国包装网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
眼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粮油食品在人们生活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且越来越重要。然而随着包装业的日新月异,五彩缤纷,部分不法经营者在包装上玩起了“猫腻”,干起了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违法违纪行为。据笔者调查了解,目前粮油食品市场包装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短斤少两,包装物充当“净重”。这类食品主要存在在粮油副食品上。如大米和面粉,包装袋上标明净重为25公斤,而实际重量连包装袋在内也不够25公斤的净重,一次笔者购大米,明明标明25.5公斤毛重的大米,连包装物在内也只有23公斤,整整少了2.5公斤。此外像一些火腿肠、方便面、色拉油等粮油食品,都把包装物计入“净重”范围,如此利用包装物是在侵害消费者权益。
二是偷梁换柱,“挂羊头卖狗肉”。一些经营者往往利用包装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如大米、面粉等食品,往往将次的装进标明质量高的包装袋里,欺骗消费者。笔者一次购买东北大米,包装袋上清楚标明是东北大米,每公斤2.70元,而实际上是色泽不差上下,每公斤2.30元的银川大米,如此利用包装,真是“挂羊头卖狗肉”。此外一些不法商贩公开利用包装物制假制劣,如笔者所在地春节前夕,一些外地商贩趁春节群众采购年货麻痹之际,用包装精美的黑芝麻糊包装袋、中老年奶粉袋,装上普通玉米面及其他米面之物,封口包装后,以“大减价”、“大清仓”之名,低价抛售,一些群众不明真伪,纷纷购买为拜年礼物,结果春节过后饮用时方发现是假货,如此利用包装物坑害消费者,广大群众受害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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