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查处11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3年以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25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5410家次,立案316件,移送公安案件7件。现发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如下:
2023年2月3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售卖盲盒,价格从每件19.9元至169元,其中21款盲盒未在店内醒目位置或产品外包装上标明抽中概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盲盒以其独特的卖点深受广大青年消费者的喜爱,但在盲盒经济日趋火热的背后隐藏着商家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诱导盲目消费等陷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明文规定“经营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依规定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本案中,当事人隐瞒了盲盒的中奖概率等商品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引导和规范盲盒经营行业健康发展,倡导众多购买的人树立健康的消费观。
案例二: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上海4家企业涉嫌销售标识不合格儿童玩具、用具系列案
2022年四季度,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4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移送单,通报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线上商城、线下大型连锁超市等方式销售产品标识不合格的儿童玩具、用具,涉及机关多米诺(木质玩具)、塑料口哨(玩具)、圆规套装(文具)、调色盘(用具)等。相关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示标识虽小,却会造成涉及儿童的安全事故,在不正确使用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五)不正确使用,易引起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规定。儿童玩具、用具是与儿童密切接触的重要产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该系列案中,当事人销售的儿童玩具、用具“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功能性锐利尖端,未设警示说明,不存在别的非功能性锐利尖端”“无中文警示标识”“存在多处塑料尖角属于尖锐物品”等严重危害儿童的安全风险隐患。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出击,不断加大儿童玩具、用具产品的质量抽检和执法力度,确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儿童健康成长。
2022年9月21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鉴正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童鞋进行抽样检验,2022年10月14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数据显示剥离强度不符合QB/T2880-2016《儿童皮鞋》与GB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收到报告后提出要求复检。2022年11月23日,经上海天伟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仍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儿童天性活泼好动,走路不同于成年人,对童鞋的质量性能就有更加高的要求。本案中,当事人销售童鞋涉及“剥离强度”项目不合格,鞋帮与鞋底的粘着牢度低,穿着后易开胶,不仅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给儿童带来意外伤害。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要求尽快整改,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14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权利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仓库内堆放标有“
”注册商标标识的面板共计1576个。经权利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现场标有“
”注册商标标识的面板非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不能证明上述商品是其合法取得,也无法说明提供者,无进货凭证。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查明违法经营额16056元。当事人所销售的带有与第7204104号商标“
”相同标志的面板,属于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不但损害了注册商标市场声誉,更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惩处。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维护商标信誉,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22年10月25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其涉嫌虚假交易。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9月,利用促销平台“优选试用中心”、“金蝉子”进行“刷单”,采用购买商品“快幕秀展台LED升降发光展架展会广告折叠灯箱宣传接待桌落地定制”,实际发货小礼品或废旧物品的方式,虚构淘宝店铺的商品交易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利用网络的隐蔽性以“刷单”的方式虚构交易,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交易规则,更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严厉打击了网络市场明显问题,净化交易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