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初小燕)依据国务院《关于约束出产出售运用塑料购物袋的告诉》的有关法律法规,自6月1日起,制止出产、出售、运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准则。记者从市工商局昨日举行的有关会议上得悉,从6月1日起到8月1日,我市工商部门将对全市出产、出售塑料购物袋的运营者展开一次全面的清查整治,工商部门划拨专款购买的120台“塑料薄膜测厚仪”将进行法律。
从6月1日到8月1日,我市工商部门将展开会集整治举动,对全市出产、出售塑料购物袋的运营者,要展开一次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是塑料袋出产企业、出售企业是否有合法的证照、运营者是否不再运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将依法取缔无合法证明的塑料袋出产企业,严厉查办不合法出产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出产出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大力加强对场内商户的宣扬、教育和办理,催促商户出售、运用合格塑料购物袋。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低于运营本钱出售塑料购物袋、采纳打折或其他方法不按标明的价格向顾客出售塑料购物袋、向顾客无偿或变相无偿供给塑料购物袋、产品零售场地点出售凭据上没有独自列示顾客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的,给予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产品零售场所没有向依法树立的塑料购物袋出产厂商、批发商或进口商收购塑料购物袋,并讨取相关证照,树立塑料购物购销台账以备查验的,给予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我市工商部门将努力实现长效监管,协助和辅导各种类型的商场主体树立健全规章准则,树立购销台账准则,避免不合格塑料袋流入商场。全市各产品流通企业执行“限塑”作业的榜首职责人职责,树立商场内出售运用塑料购物袋办理准则,与场内每个业户签定不出售运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承诺书》,自觉承担起催促检查场内运营业户严厉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办理职责,对不实行办理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戒、纠正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形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办。